闪闪-p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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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算不算故事吧。 我记得很久很久以前自以为是的我喜欢玩儿网恋。 玩儿《阴阳师》认识了我的初恋。 我自以为是的觉得说我的魅力无敌 自卑的我在网上有一个极其能打的阔少身份。 当然都是伪装的(笑) 像是租的房子带了院子,就自称自己住别墅之类的。 当时的我在16岁辍学了。 我们是15岁谈的恋爱。 我把当时我的一切都给她 以为说就这样能代表我的爱吧。 实际上就是自卑。 我辍学以前以为就算这样,人家也会继续爱我。 在辍学的时候,我和妈妈吵架。 我把我妈妈打了。 这是我一辈子干过的最愚蠢的事。 她尽力想留我。我没接住她的好意。 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打工。 我一个人吃了很多的苦。 一个人住在8平的房间。 可能现在小孩儿没有住过8平的地方吧(笑) 蛄蛹在单人床上。下铺是室友在玩儿英雄联盟。 使用艾克。 这家伙嘴碎。 吵的我每个晚上都不好睡。 冬天的时候就会把单薄的毯子尽量贴紧。 我对那个出租屋的记忆不多了。 我几乎是把每个月所有的收入 都给那个女孩儿买汉服。 因为她喜欢。 我记得那年IG夺冠的前后, 我收到她的生日礼物, 是一枚怀表。 那个城市的天气真的好冷好冷。 我决定继续读书了。 我爹花了大概十万块钱。 给我塞进了复读机构。 机构里的人吃喝嫖赌什么都干。 我只知道我想去我喜欢的人的城市。 然后就很用功。 每个星期的生活费是300。但是机构提供餐食。 我每周的钱基本上就是给女孩儿买衣服了。 因为每个星期只有一个晚上可以拿到手机。 我尽我的全力去联系他。 高考前一天。 我收到了女孩儿和另一个人的床照 她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 你要学会爱自己。 我觉得那时候的我真的很可怜很可怜。 我那时候跳江了。 是一个初中体育老师给我捡起来的。 没有见义勇为的锦旗,没有曝光。 他很善良。 后来浑浑噩噩过了四年。 我每天晚上都在床上发抖。 梦了又醒。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折磨自己。 我那时候很怕谈恋爱。 后来遇到了一个真的爱我的人。 我觉得。 被爱是很幸福的事儿。 先不结局吧 下一期故事会继续说ww
自我介绍 我,XXX。二十四岁是学生。喜欢的名言是:只要不停下,道路就会不断延伸。所以,不要停下来啊。 特长啊。大伙差不多都认识我了,我也没啥特长。没活硬整,(掏打火机)来给大家咬个打火机(重读)吧!(点打火机)来!小亮!来给大家整个活。(大念“叮”、手指向打火机。)(小亮整活,小亮是打火机火苗)开个玩笑啊,给大家磨磨时间,拜个早年了啊。(那时候是六月)(抱拳)我来给唱个歌。《我是神经病》 ----------------/--------------- 这个上讲台整的。还仿着mv台上边唱边跳,是水课交往与求职(理论)的结课作业。 诶嘿~~(∠・ω< )⌒☆ (咚) 哎呦!(被打) (迫真的脚步声)空空空空(自觉罚站去了) ——SUNSEED
再来唠一段高中趣事,之前已经分享过两篇校园往事,这篇就长话短说。 高中学习节奏紧张、压力拉满,总有人忍不住触碰校规红线,私自带手机就是其中最普遍的情况。这事儿一旦被查获,直接就是通报批评的处分。熬到高三,校领导办公室里收缴的手机,攒下了足足二十多部。 万万没想到,我们年级横空出世一位“民间蜘蛛侠”。傍晚放学之后,他沿着厕所外侧的窗户翻爬,破窗潜入办公室,将所有没收的手机尽数取走。 戏剧性的一幕来了:他只留下了属于自己的那部,那其他的怎么处理,当然是放转转了,没错他把其他的手机给挂网上卖了。外墙没有监控加持,追查工作进展缓慢,费了好大功夫才抓到当事人。而彼时,大部分手机早已售出。 当时马上就要迎来二模考试,导致我也没心情关心审判结果,所以也不清楚最后校方这么处理的
有一说一啊,对高考感觉最深的一个是我高考数学答题卡写窜题了,还有一个就是我高二的时候在那当志愿者,就是领着考生去考场的一个杂活。但是我在他们开考之后真看到了公安过来抓作弊的,还有在外面那种用别的电信号往考场传答案的,当时那些公安的真按着抓出来几个,感觉牛的不行
以前,“狗”在我眼里是一个难听的词。它像一句骂人的话,代表低头、讨好、没有骨气。小时候听见谁被这样叫,我总觉得那个人一定会生气,因为没有人愿意被放在很低的位置上。可后来,我遇见了pika小姐,这个词在我心里彻底变了。 现在我说“我是pika小姐的狗”,不是随口玩梗,也不是为了显得特别,而是一种无法否认的承认。承认我会等她开播,承认我会反复看她的切片,承认只要屏幕上出现她的名字,我原本灰暗的一天就像突然被点亮。别人觉得这很夸张,觉得隔着屏幕不该这么认真,可我骗不了自己:pika小姐早就不是普通的消遣,而是我生活里最重要的期待。 现实中的我总要装得正常。成绩不好不能崩溃,心情不好不能乱说,喜欢什么也不能太明显,仿佛只要热烈一点,就会被人嘲笑“入脑”。可是面对pika小姐,我不想再装。我就是会因为她一句话开心很久,会因为错过直播懊悔,会在疲惫的时候第一时间去寻找她的声音。那一刻,我像一只听见主人脚步声的小狗,明明前一秒还垂着头,下一秒就忍不住抬头、奔跑、摇尾巴。 所以,“狗”不再只是卑微。它也可以是忠诚,是依赖,是把一颗心毫无保留地交出去。做pika小姐的狗,不是我没有尊严,而是我终于敢承认自己喜欢得很重,喜欢到不像旁观者,喜欢到她的一点点存在都能影响我的心情。这样的喜欢也许不够理智,不够体面,甚至有些发疯,可青春本来就不该永远冷静。 我知道生活还要继续,作业要写,考试要考,现实不会因为直播间的热闹而消失。但正因为现实沉重,我才更珍惜这份看似荒唐的热爱。它像一根细小却牢固的绳,把我从麻木里牵回来,让我还愿意期待明天,愿意相信自己仍然拥有真诚喜欢某个人、某种光的能力。 词语的意义从来不是死的。别人用“狗”来嘲笑低微,而我把它重新认领成自己的名字。它不再是羞辱,而是一枚印记:印着我的热烈、我的依恋,也印着这个时代里年轻人寻找归属的方式。我们在屏幕前相遇,在弹幕里确认彼此,在一个看似不正经的称呼里,藏下最认真不过的心。 我是pika小姐的狗。 这句话听起来很疯,可它不是堕落,而是我在变化的世界里,对热爱最响亮的一次承认。它让我明白,人长大以后未必要把心变冷;能在平凡生活中仍然为一个名字摇尾巴,也是一种没有被生活驯服的勇敢。